【BenQ 明基】GW2791 27型 IPS FHD 100Hz護眼螢幕
HDMI/DP/低藍光/不閃屏/100Hz
特色:護眼技術 / 低藍光 / 不閃屏 / 護眼小怪獸
特色:HDMI/Display-port/IPS
解析度:1920x1080 @100Hz
配送
品牌
BenQ明基商品詳細介紹
特色:HDMI/Display-port/IPS
解析度:1920x1080 @100Hz
亮度/對比:250 尼特 / 1300:1
反應時間:5 ms
可視角度:178°/178°
壁掛:100x100 mm
保固:三年保固
☆溫馨提醒☆
電腦螢幕屬精密商品,如收到商品時,外箱有明顯破損,請直接拒收,本公司將另行安排配送新品。如不慎已簽收,建議開箱過程中全程錄影,以確保自身權益,謝謝。
BenQ 明基|GW2791 27型 IPS FHD 100Hz護眼螢幕
※ 以上商品介紹規格與原廠贈品依各品牌官網公告為主,本商品頁訊息僅供參考,若原廠修改規格或贈品活動內容,詳細內容請查閱各品牌官網。以原廠規格所公布資料為準,如有變更,將不另行通知。
★7天猶豫期非試用期,7天內尚未決定是否購買本商品,切勿拆封與破壞原廠外盒包裝。
★商品一經拆封或使用,等同商品價值已受損,僅能以福利品出售,若非商品本身瑕疵而需退換貨,須收取價值損失之費用(回復原狀、整新費、安裝配送費等,約商品售價的10~30%不等之費用),請先確認訂購商品無誤,再行開機/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祝您購物順心。(如原廠判定為人為損壞,本公司有權拒絕退換貨申請)
★若因產品故障要退換貨商品,必須為無髒汙、無損傷之狀態且包裝完整(含商品主機、包裝內外盒不得刮傷破損,配件/隨附文件與贈品不得缺件)。
★若因新品故障要退換貨商品,新品瑕疵判斷將由原廠工程人員檢測。如對收到商品有疑慮,建議開箱過程全程錄影,以確保自身權益。
★如需施工團隊特殊配送或安裝的大型家電(電視、冷氣、冰箱、洗衣機等)收到消費者付款之訂單需求後,將會派發給運送與施工團隊,當派單完成後,訂單狀態為出貨中,此狀態不一定是實際完成出貨,僅代表發單至施工團隊,實際以施工團隊與訂購者電話約裝的內容為主。 在3-5天工作天內,施工廠商將進行聯絡之約裝動作。
★遊戲片(含軟體)商品一經拆封視同購買,無法退換貨。
★遊戲主機與配件一經拆封,若非新品瑕疵、故障不良,仍堅持退貨將酌收兩成~五成包裝復原整新費。
※對於遊戲主機與遊戲片商品(含軟體)有任何疑問,請先不要拆封,試玩,請儘速向客服反應。
※ 賣場商品與形象情境圖僅供參考,以實際出貨商品為主
※ 出貨提醒:如遇不可抗外力,例如颱風、豪雨、工廠或海運空運罷工等天災與其他難以抗拒的人為事件,致使貨運公司未上班營運,網購商品將會延後出貨。
商品規格
品牌 | BenQ明基 |
種類 | LCD主機 |
型號 | GW2791 |
料號 | - |
商品暱稱 | - |
材質 | - |
螢幕尺寸 | 27吋LCD電腦螢幕 |
螢幕尺寸說明 | - |
面板類型 | IPS面板 |
訊號輸入介面 | HDMI |
最大螢幕解析度 | FHD |
螢幕解析度 | 1920 x 1080 (FHD) |
更新率 | - |
對比率 | 3000:1 |
背光 | CCFL |
長寬比 | 16:9 |
反應時間(毫秒) | 2~5ms |
點距(mm) | - |
亮度(cd/m2) | 150cd/m2以下 |
顯示器色彩 | - |
支援色彩 | - |
水平可視角度 | 178 |
垂直可視角度 | 178 |
喇叭 | 無 |
喇叭說明 | - |
VESA壁掛 | 100mm x 100mm |
特殊功能 | 無 |
重量(kg) | 5kg↑ |
外觀尺寸(高x寬x厚)(mm) | - |
保固 | - |
通過安規標準 | - |
電源管理認證 | - |
VESA認證 | - |
BSMI認證碼 | - |
包裝內容 | - |
注意事項 | 以上資料與圖片僅供參考!規格及隨機標準配備以實際出貨為主,如有錯誤或不符者,將不再另行補寄或更換,謝謝! |
備註 | - |
體驗說明
使用方法說明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 產品文案為原廠(供應商)所提供,若有變動敬請參照實際商品為準。
※ 商品如經拆封、使用、或拆解以致缺乏完整性及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換)貨!
※ 產品一經安裝不得退貨,也無法退回已回收之舊機,安裝前請務必確認機型是否為您所需!
【退貨說明】
若您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下列情形之一,恕無法提供退貨服務: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依特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