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貨物稅說明頁U│森森購物網

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條件


1.108/6/15~110/6/14購買符合1~2級節能能效之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
2.未退換貨且購買日次日起六個月內申請,逾期不得申請
購買次日六個月內申請(逾期不得申請退還)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紙本申請
填寫申請書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申請書登錄並上傳 上網至「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下載或至任一國稅局臨櫃索取專用申請書需準備
  1. 申請書。
  2. 身分證或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3. 發票或收據影本,上面必需註明廠牌、品名及型號;如果是雲端或電子發票,則不必添附證明聯。
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

填寫申請書 檢附資料 遞送資料 申請完成
國稅局網頁下載文件填寫
  1. 申請書。
  2. 身分證或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3. 發票或收據影本
就近國稅局申請

財政部-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財政部-貨物稅稅額辦法點我


財政部-貨物稅表單下載點我


【活動一、節能家電『汰舊換新』享補助】


經濟部2019年針對21縣市民眾實施節電補助方案,以『汰舊換新』為主,節能補助項目主要為1、2級能效冷氣機和電冰箱,補助可追溯至2018/12/7(購買日),需檢附汰舊回收證明、照片等相關文件才能申請補助。節能補助數量有上限,早買早享受。

項目 補助金額 中央補助上限 各縣市上限
冷氣 每千瓦補助1000元 上限3000元/台 需依各縣市經發局公告為主
冰箱 每公升補助10元 上限3000元/台 需依各縣市經發局公告為主

※因回溯至去年2018/12/7,已在補助發佈前就購入,若無法提出證明文件,需依各縣市規定為主,可致電各縣市承辦機關,或洽經濟部能源局02-27721370詢問詳情。

若有疑問,詳細請去電各縣市承辦機關,或直接詢問官方能源局02-27721370。


【基本申請文件如下】

申請者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提出申請(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產業局公告指定之委辦單位、地址):

  1. 補助申請書
  2. 申請者身分證明文件:國民或中華居留正反面影本
  3.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表燈用戶費單影本
  4.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文件 (日期應於 107 年 12 月 7日之後 )
  5. 汰舊換新佐證文件:機產品保書影本及廢四回收聯單第三(申請者應委託販賣業依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四機 逆向回收制)或自行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合法處理機構出具之回收 證明文件。
  6.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7. 切結書
  8. 領據
  9. 設備汰換前後照片
  10. 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各縣市公告】

台北市

實施時間 冷氣補助說明 冰箱補助說明 諮詢電話 更多資訊
即日起開始實施|每案上限1萬5 每千瓦補助1000元|上限3000元|每戶3台 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3000元|每戶2台 02-27208889/1999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新北市

實施時間 冷氣補助說明 冰箱補助說明 諮詢電話 更多資訊
108年02月18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每千瓦補助1000元|上限3000元 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3000元 02-29603456/1999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桃園市

實施時間 冷氣補助說明 冰箱補助說明 諮詢電話 更多資訊
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每案上限2萬 每千瓦補助1000元|上限3000元 每公升補助10元|上限3000元 03-3322101#5785、5786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其餘縣市: 每案上限尚未公布,需依公告為主。

———森森購物網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活動相關若有修改,概以各縣市實際公告為主———


活動二、消費滿額最高送15%折扣金

活動期間:6/3 AM10:00 – 7/1 AM 10:00
登記期間:6/3 AM10:00 – 7/1 AM 10:00
活動說明:活活動期間消費單筆訂單累積發票金額滿以下條件並於表單登記相關資料,符合資格者可獲得折扣金,滿$29,999以下送實付金額10%折扣金,滿$30,000以上送15%折扣金。每個會員活動期間最高送15,000折扣金。消費完成需於活動頁登記才符合活動資格,未登記完成恕不符合活動資格。
適用分類說明 : 家電商品分類之「冷氣/冷暖空調」分類,除冷氣配件/週邊及移動式冷氣外,皆符合給獎資格。
加給效期 : 完成冷氣安裝者將於2019/8/13(二)00:00、9/11(三)00:00匯入折扣金至會員帳戶內,效期至2019/9/12(四)23:59、10/10(四)23:59,逾期失效。
範例說明 : 小華於6/10單筆消費達$50,000元,於表單登記訂單編號,將可拿到$7,500元折扣金。


【注意事項】

  1. 折扣金可於森森購物指定通路(不含東森購物網)消費時選擇使用,折扣金1 枚可折抵現金 1 元,折抵上限詳本大項第2、3點說明。
  2. 購買商品時,除有特定商品或專案活動之限制外,折扣金可與折價券合併使用,惟合併折抵最高上限為商品應付金額之30%,且單筆上限金額為3,000,單日最高2萬的抵用限制。
  3. 結帳時若消費之商品可使用折扣金折抵,系統將自動從最接近有效期限之折扣金折抵(倘會員選擇以折扣金折抵消費金額者,則一律採全數折抵,會員無法選擇以部分折扣金折抵金額),會員於購物車結帳時就能自動算出可使用的折扣金並進行折抵。
  4. 每次取得之折扣金依發送時間及該次活動規範,均有不同之有效期間,期限屆至,自動無效。
  5. 折扣金使用規則,請在參與獲取折扣金的活動前仔細閱讀活動說明。
  6. 票券類(包含餐券/服務票券/禮券與提貨券等預付儲值商品)、apple系列商品、旅遊、保險及汽機車…等專案商品,無法使用折扣金折抵。
  7. 商品是否適用折扣金,依結帳頁面(購物車)顯示或使用之系統設定為準。
  8. 折扣金限折抵指定商品類別之折扣金額,恕無法折抵售後服務、賠償等相關費用,如:運費、安裝處理費、商品缺損賠償等費用。
  9. 本活動得獎名單抽出後,兌獎流程將由專人主動與得獎人聯繫。依稅法規定,若得獎人於東森購物兌換贈(獎)品金額達新台幣(下同)1,001元以上未達20,010元,將於次年初開立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並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如達20,010元以上者,得獎人應回填兌獎收據單,並由東森購物代為扣繳得獎人應繳納獎品價值10%(外國人2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額後,東森購物始交付獎品並將於次年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10. 本活動限在台灣地區(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設有住居所之本國人參加。本獎品配送區域限臺灣本島地區(外、離島地區請利用臺灣親友地址作為收貨地址),部分偏遠地區需加收額外運費(區域及實際運費由物流判定)。若因會員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或活動後變更資料(如姓名、手機、地址等),導致無法收到,恕不補發。
  11. 各獎項均不得要求轉讓他人、折合現金及更換其他等值獎品;獎項說明未盡事宜,依中通知單說明為主。
  12. 森森購物網保有活動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力,如有異動,修改後之內容將公佈在森森購物網上。